## 原文 康熙间,有术人携一榼,榼中藏小人,长尺许。投以钱,则启榼令出,唱曲而退。至掖,掖宰索榼入署,细审小人出处。初不敢言,固诘之,始自述其乡族。盖读书童子,自塾中归,为术人所迷,复投以药,四体暴缩,彼遂携之,以为戏具。宰怒,杀术人。留童子,欲医之,尚未得其方也。 ## 翻译 康熙年间,有个变戏法的人带着一个盒子,盒子里装着一个小人,高一尺左右。扔给他钱,他就打开盒子让小人出来,唱一首曲子再回盒子里去。那人来到掖县,掖县令把盒子要下来搬到县衙里,仔细审问小人的来历。起初小人不敢实说,经再三盘问,才讲出自己的家乡和宗族。原来小人是一个读书的小孩,从塾中回家时,被变戏法的人迷住,再给他服药,使四肢猛缩,那人便作为演出工具带着他走。县令大怒,杀死变戏法的人,把小孩留下,想给他医治,可是还没找到医治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