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 原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,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相顾失色。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,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河水倾泼丈馀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。某家楼台南北易向。栖霞山裂,沂水陷穴广数亩。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 有邑人妇,夜起溲溺,回则狼衔其子。妇急与狼争。狼一缓颊,妇夺儿出,携抱中。狼蹲不去。妇大号,邻人奔集,狼乃去。妇惊定作喜,指天画地,述狼衔儿状,己夺儿状。良久,忽悟一身未着寸缕,乃奔。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,同一情状也。人之惶急无谋,一何可笑! ## 翻译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晚上八九点钟,发生了大地震。当时,我正好旅居在稷下,与表兄李笃之在灯下喝酒。忽然听到类似打雷的声音,从东南方向传来,向西北方向而去。大家都很惊异,不明白是什么原因。不一会儿,桌椅摇摆晃动,酒杯翻倒,房梁、椽子、柱子移动错位,发出“轧轧”的声音。大家你看我我看你,一个个脸色都变了。过了很久,才明白是地震了,急忙从屋里跑出来。当时,只见楼阁房屋有的倾倒了又立了起来;墙倒屋塌的声音,和小儿哭、女人叫的声音,此起彼伏,喧闹得犹如开锅。人们眩晕得站不住,只好坐在地上,随着大地滚来滚去。河里水倾泼出岸边一丈多远,满城里鸡鸣狗叫不绝。过了一个时辰,才稍稍安定。看看大街上,男男女女都裸露着身子,聚集在一起,竞相诉说着地震时的景况,都忘了自己还没有穿衣服呢。后来听说某个地方的井倾斜得不能打水了。某家的楼台南北调换了方向。还听说栖霞山裂开了,沂水陷出一个大洞,足有好几亩大。这些真是不寻常的大变故啊。 有个在县城里居住的妇女,夜里起身去外面解手,等回去时,看见一只狼叼着自己的孩子。妇女急忙与狼争夺孩子。就在狼一松口的时候,孩子被妇女抢了过来,搂在怀里。可狼蹲着不走。妇女大声喊人,等邻居奔走聚集过来,狼就跑了。妇女惊怕的心安定下来,不由得感到欣慰,指手划脚地向大家叙说狼叼孩子时的情况,以及自己如何夺回孩子的情况。说了半天,这才突然想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,于是就跑开了。这件事和地震时男男女女都忘了自己没穿衣服是一个样子啊。人在慌乱着急中忘了应该注意的事情,这是多么可笑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