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 原文 陕右某公,辛丑进士。能记前身。尝言前生为士人,中年而死。死后见冥王判事,鼎铛油镬,一如世传。殿东隅,设数架,上搭猪羊犬马诸皮。簿吏呼名,或罚作马,或罚作猪,皆裸之,于架上取皮被之。俄至公,闻冥王曰:“是宜作羊。”鬼取一白羊皮来,捺覆公体。吏白:“是曾拯一人死。”王检籍覆视,示曰:“免之。恶虽多,此善可赎。”鬼又褫其毛革。革已粘体,不可复动。两鬼捉臂按胸,力脱之,痛苦不可名状。皮片断裂,不得尽脱,既脱,近肩处犹粘羊皮大如掌。公既生,背上有羊毛丛生,翦去复出。 ## 翻译 陕西某位先生,是顺治十八年的进士,能够回忆起前身的事情。曾经说他上辈子是个读书人,中年时死去。死后见到阎王判案,摆着大小油锅,一如世间所传说的。大殿的东角,安置着好几个架子,上面搭着猪、羊、狗、马等动物的皮。掌管名册的官吏来呼叫姓名,有的被罚托生为马,有的被罚托生当猪,每个人都裸露着身子,从架子上取下这种动物的皮披在身上。不一会儿,轮到这位先生了,只听阎王说:“这人应当做羊。”于是,小鬼取下一张白羊皮来,硬是往这个人身上套。管名册的官吏说:“这个人曾经救过一条人命。”阎王检查了一下册簿,看了看,指示说:“免了。他干的坏事虽多,这一善事可以赎罪过。”于是小鬼又往下扒羊皮。皮革已经粘到身上了,再也不好扒下来。两个小鬼抓住他的胳膊,按住他的胸口,使劲往下扒,这位先生痛苦得难以形容。羊皮被撕得一片一片的,还是难以全部剥光。后来羊皮扒下了,可靠近肩膀的地方,仍然有巴掌大的一块粘在那里。这位先生托生后,背上有羊毛丛生,剪掉之后还会长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