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 原文 吴令某公,忘其姓字,刚介有声。吴俗最重城隍之神,木肖之,被锦藏机如生。值神寿节,则居民敛赀为会,辇游通衢,建诸旗幢杂卤簿,森森部列,鼓吹行且作,阗阗咽咽然,一道相属也。习以为俗,岁无敢懈。公出,适相值,止而问之,居民以告。又诘知所费颇奢,公怒,指神而责之曰:“城隍实主一邑。如冥顽无灵,则淫昏之鬼,无足奉事;其有灵,则物力宜惜,何得以无益之费,耗民脂膏?”言已,曳神于地,笞之二十。从此习俗顿革。 公清正无私,惟少年好戏。居年馀,偶于廨中梯檐探雀毂,失足而堕,折股,寻卒。人闻城隍祠中,公大声喧怒,似与神争,数日不止。吴人不忘公德,群集祝而解之,别建一祠祠公,声乃息。祠亦以城隍名,春秋祀之,较故神尤著。吴至今有二城隍云。 ## 翻译 吴县的县令,忘记他的姓名了,他刚正不阿,很有政声。吴县的风俗里最尊重城隍神,人们用木头雕成神像,锦衣下装着机关,像活人一样。每逢城隍的寿辰,群众就凑钱办庙会,抬着城隍神像游街,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帜,举着各种仪仗,排着队,吹吹打打地前进,热热闹闹的,大道上挤满了人。这种庆祝城隍生日的活动已经习以为常了,年年不敢懈怠。县令出门时,正好和游行队伍相遇,便停下来询问,老百姓一一告诉了他。他又通过查问得知庆典花费很多,很生气,手指着神像责备说:“城隍实际上是一城之主。如果它昏庸无知,毫无灵验,那么就是一个糊涂鬼,不值得供奉;如果他有灵验,那么就应该爱惜物力,怎么可以浪费这么多的钱财,消耗百姓的血汗?”说罢就把神像拽倒在地,打了二十大板。从此,这个风俗便被革除了。 县令清廉无私,只是年轻好玩。一年后,偶然在官署里登梯子掏房檐下的幼鸟,失足摔到地上,跌断了腿,不久就死了。人们听见城隍庙里县令生气地大声喧叫,好像与神争吵,好几天都没有停止。吴县的人不忘县令的好处,大家一起祷告调解,又另外建了一座庙,用来祭祀县令,这样吵声才平息了。这个新建的庙也叫城隍庙,每逢春秋两季进行祭祀,比对原来那个城隍还重视。吴县至今仍有两个城隍。